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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院全面启动法律风险管理实施工作

    于青发布时间:2015-04-30字体:【 】   【打印】   【关闭

    近日,法律顾问室组织召开法律风险管理实施会议。总法律顾问、副院长骞西昌参加会议并讲话。

    骞西昌在讲话中指出,在依法治国理论的指导下,我院将通过此次法律风险管理识别、分析、控制、监督和检查工作,使院法律风险防范到位。同时,他要求各部门、各单位要重视此项工作,组织全体员工学习、宣传,梳理每个工作流程潜在的法律风险。法律顾问室主任于青对与会人员进行了法律风险管理培训,并布置下一步工作。

    4月8日,法律顾问室还对各部门、各单位兼职法律风险员进行了法律风险识别和测评培训,物资供应中心吴礼户交流法律风险实施、识别和测评阶段工作方式。

    据悉,此项工作以物资供应中心为试点,各法律风险部门逐步开展,5月底完成各项工作,6月份接受集团验收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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