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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院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工作通过验收

    于青发布时间:2015-07-21字体:【 】   【打印】   【关闭

    6月29日,我院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工作通过基础院检查组验收,院长戴圣龙,党委书记王亚军参加验收检查会。

    基础院总法律顾问、副院长李晓峰等5人组成的检查组通过听取院总法律顾问、副院长骞西昌所作的专题工作汇报、现场询问、查阅相关资料等环节对我院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工作进行验收。通过检查,检查组对我院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工作给予高度评价,并提出问题与建议。王亚军、骞西昌代表我院表示将对检查组提出的建议认真落实,并以此为契机完善法律制度,为院科研生产经营等工作保驾护航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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