院举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
吴剑发布时间:2009-11-09字体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关闭】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,10月27日,我院举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。院长李晓红、党委书记王亚军分别与院领导班子成员签订《岗位任职期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》,以及与47个部门、单位和4个控股公司的党政第一责任人签订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》。会议由党委副书记骞西昌主持,全院140名领导干部参加了会议。
会上,王亚军作重要讲话,她指出,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签订是进行廉政教育、提高责任意识的有效形式,是一种保持廉洁状态的承诺。广大领导干部,特别是院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。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,在签订责任书后,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并监督贯彻落实,真正做到层层负责,齐抓共管。